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申请人: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成立了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20年7月23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84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附件:2020年常州经济开发区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xls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