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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2名辅警公告

常州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2021-12-28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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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名,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常州市户籍。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及资质审核

  报考人员可通过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zdfrl.com/)公告公示栏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czdfrl.com/)。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9日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0日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http://www.czdfrl.com/)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③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公告,以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③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在常州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俯卧撑,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①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其中:10米×4往返跑占10%、1000米跑占20%和俯卧撑占1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4.在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人均年收入(含奖金)7万元左右,按规定缴纳社保。

  咨询电话:0519-88586935

  点击报名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原文标题:2021年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辅警简章

  文章来源:(MD5:cdaa33d59bc3df8590527388f01e58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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